天书美片善,清芬播无穷。
——唐朝・ 李白《相和歌辞 东武吟》
挥泪送回人,将书报所亲。
——唐朝・ 包佶《发襄阳后却寄公安人》
十九授校书,二十声辉赫。
——唐朝・ 杜甫《送李校书二十六韵》
元年建巳月,郎有焦校书。
——唐朝・ 杜甫《戏赠友二首 一》
路,《新唐书》有传,与韦皆懿宗、僖宗时人。
——唐朝・ 魏深《奉和左丞八舅题朝阳洞》
”刘氏指刘昊,北宋天圣中人,其先人唐僖宗时迁简州。
——唐朝・ 无名氏《简池(句)(简池独刘氏三溪号一郡之胜。)》
岑仲勉先生《唐方镇年表正补》谓:裴“休自中舍除江西,有张又新《建碑记》及杜牧《代让平章事表》可证,非自右丞〖右辖〗出,休兄亦不名谟,唯《新表》中眷裴,僖宗相裴坦之兄名谟,乃知诗实坦作,后人误书坦为休也”。
——唐朝・ 裴坦《予自右辖出镇钟陵秘监家兄不忍远别亟见宰坐求替遂得同赴江西时也荐福大德显公禅门上首言归东林亦获结侣道路》
卦象寓意为:天高水深,达远不亲;慎谋退守,敬畏无凶。得此卦者,身心不安,事多不顺,与他人多争诉之事,宜修身养性,谨慎处事。 下下卦
此卦有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之意。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则可功成名就。
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应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便会有好结果。
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