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捉,逮:捕捉。捕获。捕杀。巡捕。缉捕。捕风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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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词义
◎ 捕 bǔ
〈动〉
(1) (形声。从手,甫声。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本义:捕捉,捉拿)
(2) 同本义 [catch;arrest]
捕,取也。——《说文》
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汉书·灌夫传》
吏无追甫之苦。——《汉书·韩延寿传》
变斗杀伤捕伍邻。——《急就篇》
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史记·吴王濞列传》
捕鼠不如狸狌。——《庄子·秋水》
捕影而视之。——《周髀算经》
武陵人捕鱼为业。—— 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捕者既不至。——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而吾以捕蛇独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3) 又如:捕鱼;捕快(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捕书(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捕生(捕捉野生动物)
(4) 追寻,搜寻 [seek]
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诏使孺卿逐捕。——《汉书·李广苏建传》
(5) 又如:捕援(索求推举)
记性变化
◎ 捕 bǔ
〈名〉
(1) 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policeman]。如:捕厅(称州、县官署的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等。多负责缉捕盗匪);捕头(巡捕的头目)
(2) 姓
[①][bǔ]
[《廣韻》薄故切,去暮,並。]
(1)捉拿。
(2)追寻。
(3)从事缉捕的差役。
(4)姓。
如何战鸟佛,不化捕鱼人。——唐朝· 顾况《题灵山寺》
岷凶既云捕,吴虏亦已鏖。——唐朝· 柳宗元《游南亭夜还叙志七十韵》
远访卖药客,闲寻捕鱼师。——唐朝· 陆龟蒙《袭美先辈以龟蒙所献五百言既蒙见和复示荣唱至于千字提奖之重蔑有称实再抒鄙怀用伸酬谢》
三驱不以鸟捕鸟,矢下先得闻诸经。——唐朝· 陆龟蒙《五歌 水鸟》
半病夺牛公,全慵捕鱼客。——唐朝· 皮日休《北禅院避暑联句》
骅骝将捕鼠,不及跛猫儿。——唐朝· 寒山《诗三百三首 四十五》
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唐朝· 韦应物《逢杨开府》
江村人事少,时作捕鱼郎。——唐朝· 岑参《送滕亢擢第归苏州拜亲》
忽如江浦上,忆作捕鱼郎。——唐朝· 岑参《题金城临河驿楼》
令悟,追捕,遂亡入金陵)。——唐朝· 《佚句》
梦入蓝桥,几点疏星映朱捕。——宋朝· 吴文英《荔枝香近·七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