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中时公道复,朝廷看处主司夸。
——唐朝・ 黄滔《喜陈先辈及第》
([一]原作“雠杀”,依刘校互乙。
——唐朝・ 樊铸《及第后读书院咏物[一]十首上礼部李侍郎 □□(伯三四八○)》
[一五]“走”原作“奏”,依甲、乙、丙、丁四卷改。
——唐朝・ 敦煌人作品[一]《敦煌廿咏(并序) [附]题隐士咏[三七]》
人生烛上花,光(乙作“火”)灭巧妍尽。
——唐朝・ 李白《上清宝鼎诗二首(附存) 二》
掌礼陈彝,司筵执豆。
——唐朝・ 不详《郊庙歌辞 五郊乐章 黑郊迎神》
岂足议大政,所忧玷彝伦。
——唐朝・ 权德舆《伏蒙十六叔寄示喜庆感怀三十韵因献之》
〖2〗朱彝尊《曝书亭集》:元和元年十月,著作郎河南贾竦《谒华岳庙》赋五言诗题名。
——唐朝・ 贾竦《谒华岳庙》
制作百为开彝伦,明禋千载秋又春。
——唐朝・ 陈元光《圣作物睹》
卦象寓意为:天高水深,达远不亲;慎谋退守,敬畏无凶。得此卦者,身心不安,事多不顺,与他人多争诉之事,宜修身养性,谨慎处事。 下下卦
此卦有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之意。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则可功成名就。
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应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便会有好结果。
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